【土家族--服饰】![]() 解放前,土家人多用自织、自染的土布[家机布]做衣料。男子多穿黑色或蓝色,女子将布染成"鹿子闹莲"、"喜鹊闹梅"、"双凤朝阳”等富有喜色的图案。 男式服饰的基本特色是:上衣为“琵琶襟",后来逐渐穿对襟短衫和无领满襟短衣;缠腰布带;裤子肥大,裤脚大而短,皆为青、蓝布色,多打绑腿;头包青丝帕或五六尺长的白布,呈"人"字形;脚穿偏耳草鞋、满耳草鞋、布鞋或钉鞋。 女式服饰的基本特色是:上衣矮领右衽,领上镶嵌三条花边(俗称"三股筋"),襟边及袖口贴三条小花边栏杆;下穿“八幅罗裙”,裙褶多而直,后改为裤脚上镶三条彩色花边的大筒裤;姑娘素装是外套黑布单褂,春秋季节多穿白衣,外套黑褂,色似鸦鹊,称之为“鸦鹊衣”。 【土家族--婚俗】 土家姑娘的结婚喜庆之日是用哭声迎来的。新娘在结婚前半个多月就哭起,有的要哭一月有余,至少三、五日。土家人还把能否唱哭嫁歌,作为衡量女子才智和贤德的标志。哭嫁歌有“哭父母”、“哭哥嫂”、“哭伯叔”、“哭姐妹”、“哭媒人”、“哭梳头”、“哭戴花”、“哭辞爹离娘”、“哭辞祖宗”、“哭上轿”等等。 哭嫁,源于妇女婚姻之不自由,她们用哭嫁的歌声,来控诉罪恶的婚姻制度。今天,婚姻自由了。土家族姑娘在结婚时也还要哭嫁,但现在的哭嫁仅是一种仪式罢了。 陪十姊妹是土家族姑娘哭嫁的独特形式。新娘出嫁的头天晚上,爹娘邀请亲邻中的未婚姑娘9人,连新娘共10人围席而坐,通宵歌唱,故称陪十姊妹歌。十姊妹围坐一桌,首先由新娘哭“十摆”,新娘哭“一摆”,厨师在桌上摆一样菜,摆完后,其余九姊妹轮次哭,最后又由新娘哭“十收”,厨师再一样一样将酒菜收进,菜收完,陪十姊妹活动即告结束。哭嫁的歌词内容很多,“十摆”、“十收”有哭祖宗之德,爹娘之恩,姐妹之谊,兄嫂之贤,故土之情等等,有时也骂媒人。陪哭多是难分难舍的缠绵之词。音律多用七字八句的顺口溜,如“爹娘恩德比天地,哺育教养心操碎,树欲静而风不息,恩德未报就别离。远望故里盼归期,归来又能住几时?门前小河长流水,女儿眼泪长长滴。” 土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,解放前有姑舅表婚和填房婚之俗。姑舅表婚,又称“还骨种”,在土家族中比较普遍,有“姑家女伸手取,舅家要隔河叫”之说。 土家族在同姓为婚的问题上十分谨慎,仅限于同姓不同宗或五服以外的通婚,五服以内通婚为大逆。事实上,到现在为止,即使是符合土家婚规的同姓婚姻,也还是不能为大多数土家人认同。 土家族历史上的婚姻是比较自由的,男女双方经过自由恋爱,征得双方父母同意,即可结为夫妻。在恩施石窑、大山顶等地,有“女儿会”的习俗,即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,青年男女通过“女儿会”,自由恋爱,结为终身伴侣。改土归流后,土家族被迫实行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,清乾隆《鹤峰县志》载:“至于选婿,由祖父母、父母主持,不必问女子愿否。如女子无耻,口称不愿,不妨依法决罚,一与聘定,终身莫改。” 【土家族--节庆】 土家族民间十分注重传统节日,尤其以过年最为隆重。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,做绿豆粉、煮米酒或咂酒等。猪肉合菜是土家族民间过年、过节必不可少的大菜。每年农历二月二日称为社日,届时要吃社饭。端阳节吃粽子。糯米粑粑是土家族民间最受欢迎的食品之一。 土家族过去迷信鬼神,崇拜祖先,每逢年节都要大敬祖先,初一、十五也要进行小敬。祭祖的食品有猪头、团馓、粑粑、鸡鸭和五谷种等。有的在每餐饭前,先用筷子夹少量的菜插在饭上敬默一会儿,表示请已故先人先吃,然后自己才开始食用,农历六月六日为祭土王,每个村寨都要设摆手堂,将猪头、果品等祭品放摆手堂前。十月朔日祭冬,宰鸡鸭设筵宴客。此外,土家族还敬灶神、土地神、五谷神、豕官神,在修房造屋时祭鲁班,祭品除酒肉外,还要一只大公鸡。 过赶年,也叫提前过年,又称过蓑衣年。即逢月大腊月二十九过年,月小腊月二十八过年,异于其他兄弟民族的年节。据说在明代,倭寇侵扰我东南沿海一带,政府兵将御侮受挫,特令组织士兵出征抗倭,限定腊月三十日登程,不得误期。土家族先民为了按期出发,奔赴前线,打击倭寇,故提前一天过年。继因祖先抗倭立功,其后代子孙为了继承发扬祖先爱国精神,依旧提前一天过年,以示纪念。 根据祖传,过年的当天,一家之主半夜起床,不许点灯,摸黑煮饭,切菜不用刀,把肉弄成团团,豆腐插成块块,蔬菜扭成节节,一锅煮熟,装满一盆。纪念祖先时,用晒席或衰衣遮住,以示在今天的和平环境里,不忘祖先当年的征战。 女儿会,原名“十个棚女儿会”,是流行于恩施石灰窑、大山顶一带的土家族青年男女自恋爱的节日。每年七月二日为女儿会的会期。每到这一天,周围七八十里以内的宣恩、建始、鹤峰一带的各族男女青年都来赶会。 |